行政层级: 新疆省地名:铁门关、北屯、双河、可克达拉、图木舒克、石河子、克拉玛依、阿拉尔、吐鲁番、昌吉、和田、喀什、克孜勒苏、阿克苏、伊犁、博尔塔拉、塔城、阿勒泰、五家渠、哈密、乌鲁木齐、昆玉市、胡杨河市、新星市、巴音郭楞。
清朝统治者称西域为新疆是有其特殊用意的。原来新疆一词本是个普通名词,并非专指西域地区。它由一个普通名词变成专指西域地区的专有名词,成为清代一个省级行政区的正式名称,是经历了数十年,甚至一百多年的演变过程。 清代,北方的蒙古喀尔喀部、西北的厄鲁特蒙古各部和回部、西南的藏族各部,虽然都已向清朝称臣纳贡、接受册封,但当地各族首领仍保持着世袭统治权力而继续割据一方。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清朝平定准噶尔部,二十四年又平定回部,始设伊犁将军、乌鲁木齐都统和参赞大臣、办事大臣、领队大臣等官员分别进行管理。至此,西域统一于清朝,重新处于中原统一王朝的直接管辖之下,结束了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世袭割据的局面。由于西域各地统一于清朝的时间,比起东北、西南地区都较晚一些,所以清朝统治者有时就泛称西域地区为新疆、或西域新疆。 沙俄于1871年7月出兵占领了伊犁,1875年5月(光绪元年三月),清朝政府令左宗業以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收复新疆。从1876年7月至1878年1月,在全国人民特别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支持下,清军仅用了年半的时间,就消灭了阿古柏政权,收复了除伊犁以外的新疆所有地区。1882年,经过艰苦的谈判和斗争,清朝政府又从沙俄手中收回伊犁。在收复新疆的过程中,左宗棠再次提出了在新疆建省的问题,并提出了“他族逼处,故土新归”的论点。1884年,清朝政府正式在新疆建省,取“故土新归”之意,改称西域为新疆。自此,新疆作为一个固定地名沿用至今。 称为“新疆”,自然是与“旧疆”相对而言的。在清朝满族统治者的习惯中,本来就有把较早归并于自己的民族和地区称之为“新”的先例。如在清朝统一东北地区满族各部的过程中,边陲地区的墨尔哲勒等部归附较迟,就被称为“新满洲”。清朝统治者还有个习惯,那就是把由当地少数民族首领世袭统治的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分别用当地少数民族的族名加一个“疆”字来表示。如对西南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湖南一带的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清朝统治者称为“苗疆”,对西北的天山以南信仰伊斯兰教(当时称为回教)的维吾尔族聚居地区称为“回疆”,天山以北准噶尔部聚居地区称为“准疆”。 在这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统一于清朝的直接统治之下,改土归流,即废除该地少数民族首领的世袭统治,而改为中央政府可以随时任免、不断更换的“流官”来管理的制度以后,就把这些地区称为新疆。而称以前半割据式的“土官”世袭统治地区和清朝较早统一的地区为“旧疆”。如在西北地区,哈密、巴里坤、奇台、吐鲁番等地清朝都称为“我朝旧疆”,在此以西的原准噶尔辖地则称为“准噶尔旧疆”(《皇舆西域图志》卷九《疆域》卷二二《山》)。 现在的贵州、云南、四川、广西、湖南等省的一些苗族等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曾被称为“苗疆”和新疆的。雍正时的云贵广西总督鄂尔泰曾称当时已经改土归流的“乌蒙系改土新疆”(《清世宗雍正实录》卷九六)。 苏尔德的《回疆志》又名《新疆回部志》,说明当时就把回部、回疆称为新疆。至于天山以北的原准噶尔部活动地区,清朝官修的《皇舆西域图志》、《大清一统志》、《皇朝文献通考》也都曾称之为“准部”、“准疆”、“准噶尔旧疆”、“新辟皇舆之新疆”,或称之为“新疆”。西域自古为我国固有领土,他们本来是很清楚的,因为乾隆皇帝在圣谕中就曾说过:“汉时西陲塞地极广,乌鲁木齐及回子诸部落皆曾屯戍,有为内属者。唐初开府,扩地及西北边。今遗址久烟”。(《清高宗实录》卷四八二)正是为了夸耀“本朝”的文治武功迈越前古,“远轶汉唐而上”(《皇舆西域图志》卷八)的清朝统治者才把西域称为新疆。 嘉庆末年,在伊犁将军松筠的主持下,由徐松等编纂的《西陲要略》,由皇帝亲为作序,并赐名《钦定新疆识略》。这是清朝统治者正式用“新疆”一词作为地名来代替“西域”一词的开始。也就是说,到这个时候,“新疆”一词已经正式由一个普通名词变成为专指现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带的专有名词了。 同治三年(1864年),沙俄侵略我西北边疆,并强迫清朝签订了《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割占了中国西北边疆领土四十四万多平方公里。清朝政府的军队在左宗棠和刘锦堂的率领下收复新疆。其后,左宗棠和刘锦堂相继奏请清朝皇帝在新疆改行行省制度。光绪十年(1884年),正式建立新疆省,任命刘锦堂为甘肃新疆巡抚。从这一年开始,直到1955年正式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时为止,新疆省这一名称一直沿用了70多年。 |